9月15日,山西省燃煤电厂烟气脱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同时山西佰纳兴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关于11号机组脱硝项目合作意向举行签字仪式。山西省副省长牛仁亮出席启动仪式。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二氧化硫作为约束性指标。其中,电力行业为山西省污染减排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2009年,山西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05年下降16.3%,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在继续强化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增加氮氧化物作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约束性控制指标。
氮氧化物作为一次污染物伤害人体健康的同时,还会产生多种二次污染。火电是氮氧化物的主要排放源,要确保完成“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约束性指标,首先要控制火电氮氧化物排放。山西省已下发的《关于开展燃煤电厂烟气脱硝试点工作的通知》,将首先在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1台300MW机组、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2台300MW机组、大同第二发电厂1台660MW机组、山西瑞光热电有限公司1台300MW机组开展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治理试点工作。这些试点燃煤电厂的脱硝设施要在2011年9月底建成并投入运行。
据了解,今年底,山西省环保厅将对全省现役燃煤电厂下达烟气脱硝限期治理任务,推动全省燃煤电厂烟气脱硝工作。“十二五”期间,除新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外,山西省现役燃煤机组均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目前,山西省火电厂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工作已经起步,山西省已有的阳城国际发电有限公司、山西瑞光热电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公司、漳山发电公司等电厂配套建设了脱硝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