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陕西电网电力交易大厅正式启用,同时签订了大厅启用后首笔购售电合同。这是陕西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符合陕西省情、统一开放的省级电力市场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陕西电网电力交易中心成立以来,在机构组建、建章立制、市场建设、电力交易、信息发布、场所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依法依规、公平诚信地开展电力交易。2006年陕西电网购电量完成468.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7%;2007年截止2月底,购电量完成86.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94%。
陕西省电力公司总经理贾福清在交易大厅启用暨2007年购售电合同签字仪式上讲话指出:根据“十一五”发展规划,预计到2010年,陕西全省总装机容量将达到2700多万千瓦,有1000多万千瓦的发电能力需要外送,随着跨省、跨区联络线路的不断建设,陕西电网电力交易电量将不断扩大,陕西电力外送的发展空间十分广阔。陕西省电力公司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快省级电力市场建设,为各发电企业做好服务,积极参与区域市场、国家市场的电力交易,扩大陕西电力外送,推进陕西由资源大省向电力大省的转变,促进全国三级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电力市场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在国家电网公司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开放省级市场、发展区域市场、培育国家市场的方针,全面推进省级电力市场建设。
二是加快建设符合陕西实际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以中长期合约为基础、月度集中竞价为主,灵活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方式。促进节能、环保、经济调度。坚持统一开放的原则,建立发电企业等各类市场成员自愿选择交易市场的机制,实现三级交易平台之间的有机衔接和互补。
三是坚持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严格服务规范,完善交易信息发布常态机制,积极服务于发电企业,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维护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切实做到“一保客户满意、二保政府放心”。
四是根据电力市场建设进程,不断完善交易中心职能,强化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电力交易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五是坚持“三公”原则,完善服务设施、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和服务体系,切实做到服务理念追求真诚、服务内容追求规范、服务形象追求品牌、服务品质追求一流,努力将陕西电网电力交易中心打造成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优质服务的示范窗口。同时,将抓紧建设市场交易、信息管理、服务支撑三个平台,努力营造和谐的厂网关系。
六是着力塑造品牌形象,努力构建和谐市场交易氛围。电力交易工作做到“公平诚信、依法依规、发展市场、满足交易”,电网调度工作做到“承载交易、方便流通、满足内需、推进外送”。加强与政府和电力市场各成员的沟通交流,构建和谐的市场交易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