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力网 » 电力政策法规 » 国内 » 地方法规 » 正文

湖北省大力倡导电力需求侧管理

日期:2007-03-13    来源:湖北省电力公司  作者:湖北省电力公司

国际电力网

2007
03/13
17:19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湖北省 大力 倡导 电力 需求 管理

     3月上旬,从湖北省经委获悉,湖北省政府已转发了由省经委、省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电力需求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新出台的《办法》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引导用户改变用电方式,以达到科学、安全、节约使用电能,缓解短期内电力供需紧张。

  《办法》规定,湖北省各级党政机关、宾馆商厦和高档娱乐场所,夏季使用空调,室温应不低于26℃,对于一个月内连续2次违反者,在收取当月电费时,按高峰电价结算。对其他空调用户,提倡将室温控制在26℃以上。

  《办法》还规定,省价格和电力主管部门应研究提出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蓄能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尖峰电价及可中断负荷电价等各项电价激励措施,如用电高峰时段上调电价,对使用蓄能电器的用户实行电价优惠等;另外,对开展节电等项目建设、改造的电力用户实行补贴。而国家规定的9类高电耗产品(电解铝、硅铁、电炉钢、黄磷、合成氨、烧碱、聚乙烯、电石、水泥)的生产企业,产品单位电耗不达标者,在供电紧张时段将被先行限电。

  据省经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供电紧张时段,各供电企业应按照“先错峰、再避峰、最后限电”的原则,制定保证电力供需平衡的预警方案及应急方案,报同级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电力用户要按照各地电力主管部门下达的用电计划指标,主动错峰、避峰用电。因超计划用电导致限负荷跳闸所造成的后果,由电力用户自行承担。

返回 国际电力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