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再度把电力体制改革这一备受关注的话题推至风口浪尖。在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电力行业一如既往地列在了“四大垄断行业”(电力、邮政、电信、铁路)之首。温家宝称:“要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
此时,在北京西长安街86号电监会和国家电网公司共同的办公大楼,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重点试点之一——近300平米的国家电网电力交易大厅已经启用数月:“你可以在这里查阅电力市场的交易信息。”现场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国家电网公司相关人士称,以市场化为目标的电力体制改革,正在按照既定目标推进。而国家电监会有关人士则表示,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听取了社会各方的意见,《实施意见》最终稿将于近期揭晓。
据了解,《实施意见》秉承了2002年出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5号文件”所确定的方向和目标,并将分门别类细化各项改革内容,在“十一五”期间全面展开试点。
“5号文件”确定方向未变
即将展开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总体目标依然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这与“5号文件”确定的总体目标一致。“5号文件”依然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2年以来,按照“5号文件”的精神,电力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重大进展,给传统电力工业运行体制带来了深刻变化:垂直一体化经营的体制发生转变,发电侧竞争格局基本形成,新型电力工业监管体制已具雏形。改革促进了发展,深化改革的积极效应逐步显现。
王禹民说,如果没有2002年底开始的电力体制改革,就不可能有今天日益壮大的发电集团和年增1亿千瓦的装机速度,而且可能导致我们现在仍要面对电力供应严重短缺的困难局面。三年即扭转了全国大范围缺电的局面,这是本届政府工作的一大亮点和成就,也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
“下一步要进行的电力体制改革绝不是另起炉灶。”国家电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强表示,“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就是要按照“5号文件”确定的目标和方向,继续做没有做完和没有做好的工作。
但王禹民表示,电力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漫长的过程,不能指望电力体制改革在“十一五”期间获得圆满结果。
改革焦点待解
王禹民介绍,即将公布的《实施意见》对“十一五”期间的电力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即重点是抓紧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加快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双边交易市场化,继续推进电价改革,对输配分开、深化农电改革等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探索,加快电力法规建设和电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据了解,“厂网分开”是“十五”电力改革的一项标志性内容,但划分资产后留下的一系列遗留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不过,这一方面近期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最新消息称,920万千瓦发电资产已经处理完毕,647万千瓦发电资产处理已经启动。
而区域电力市场自2004年1月开始从东北试点以来,模拟运行至今,已经先后被叫停两次,最近一次由于年度竞价结果平衡账户资金亏损较多而被叫停。在华东区域电力市场模拟过程中也同样出现了购电成本增高,电网企业亏空的模拟结果。
据了解,区域电力市场模拟运行出现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前几年电力供需紧张造成的,另一方面市场规则设计得不够完善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而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当前模拟中的几个区域电力市场规则不一,并不有利于建立统一开放的全国电力市场。
而对于改革的关键问题——电价改革,一位业内专家称,厂网分开后,中国的电价已形成了由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两个环节组成的电价体系,却没有独立的输配电价,输配电价空间依赖于电网企业的购售电价格差,尽管已经出台了电价改革中有关输配电价的实施办法,但是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还远没有形成。
目前,如何推动这些难题的解决,即下一步“怎么改”的问题还是一个未知数,有评论人士对此轮电力体制改革谨慎乐观。据了解,其主要原因在于《实施意见》虽然为电力体制改革确定了方向,但其焦点仅集中在处理电力改革以来的遗留问题上,而对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操作主体却不明晰。
但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不可忽视《实施意见》的改革力度。如果能够完成《实施意见》所确定的目标,其本身的意义就非同小可。
在探索中深化改革
本报获悉,虽然国务院已经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但有关部门目前并没有下发此文件,而是要等到广泛征求意见之后。据了解,这样做的目的正是为了进一步细化《实施意见》精神。
王强介绍,“十一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将具体细则进行试点,“各种各样的改革需要通过试点在实践中进行探索,然后不断完善试点方案”。包括输配电体制改革、农电体制改革、电价体制改革都需要先试点之后再铺开,这些试点都必须围绕市场化改革进行。
也正因为如此,王强称,“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的阶段性和探索性特征很明显。王强表示,不能期望“十一五”把电力体制改革的任务全部都完成,只能是完成整个市场化改革中间的一个阶段。整个改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王强说,这种阶段性是从“十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的情况反映出来的: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大家都很赞成,但由于改革的措施衔接不够紧密,在具体落实改革任务、涉及自身利益时,认识就很难达成一致。如2003年国务院就批准了国家发改委拟定的电价改革方案,但始终没有落实,电力市场建设也是困难重重,主辅分离也没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