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网2月12日报道,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新闻处表示,该公司董事会会议9日批准了实施扩大对华电力出口项目的战略。
上述项目是俄罗斯统一电力股份公司与中国国家电网公司在2005年至2006年间所达成协议的结果。
扩大对华电力出口战略计划通过扩大远东地区电力生产能力分阶段增加对华电力出口。
该计划的第一阶段将于2008年开始实施。第一阶段内俄罗斯统一电力股份公司计划每年向中国供应36亿至45亿千瓦时电力。计划铺设一条长度为145公里的500千伏输电线路,从而将俄罗斯东部与中国东北地区的黑龙江省的电力系统连接起来。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中央调度局和电力平衡预测局证实了出口的技术可行性。此外,东部联合电力系统中确实有足够数量的过剩电力。
项目第二阶段预计2012年前对华电力出口增加至每年180亿千瓦时。为此,该地区还将在现有露天煤矿的基础上建设两座发电能力为3600兆瓦的热电站。
第三阶段预计将对华电力出口增加至每年380亿千瓦时,为此,计划再建设几座总发电量为7200兆瓦的燃煤电站。此外,还将另行审议出口其它水力发电站所发电能的可行性。俄罗斯对华预定出口电量为每年600亿千瓦时。
俄罗斯统一电力股份公司董事会还通过了成立全资子公司——东方能源公司的方案。该公司将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公司法定资本为5000万卢布,随后还有可能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