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KJ1-1-SHCH610070207-1
开标时间:2007-03-08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招标分类:货物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万元
所属地区:北京
招标内容:
1、北京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本公司承担的基建、改造工程所需的单相电能表(电子式),委托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供销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进行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单相电能表(电子式)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为北京电力公司2007年3月15日-2008年3月15日之间所承担的工程所需的全部单相电能表(电子式)。根据招标人要求,此次招标采取统一招标的形式,授标后按工程项目分批次签定买卖合同(简称框架性招标采购)。
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2月7日起至2007年2月13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2007年2月14日,上午9:00至11:00,2007年2月1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为同一内容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文件为准。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供销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樱桃二条7号509#房间100054
开户行:建行宣武支行
帐号:2730038865
5、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7年3月8日9: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供销总公司。如果时间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3天通知。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2007年3月8日9: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如果时间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3天通知。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低于投标报价的2%。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8、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供销总公司
北京市宣武区樱桃二条7号100054
联系人: 闫阳 李唐
电话:010-63679148,63679202
传真:010-63679183
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不接受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投标。
3、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提供最近年度的复印件)
4、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布的认证证书。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7、2004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2004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9、2004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10、2004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电力系统省级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11、申请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12、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投标产品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在网省及以上电科院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检测项目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
13、申请投标人应有3年及以上运行业绩,近三年(截至投标之日止)单相电子表总销售量必须达100万只及以上(根据申请投标人所提供的中标通知单和订货合同进行统计)。
14、功能测试:满足投标设备供应商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日期送检,完成投标设备在北京电力公司的功能测试。
●注:申请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上述必备条件的要求,任何一条不满足,则该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送检日期:2月26日-2月28日15:00
送检单位:北京市电能表计量检定中心
送检数量:1.0级、220V、10(40)A单相电能表(电子式)2具
同时送测试的数据光盘,光盘上应有厂家名称的显著标识(数据光盘的具体要求见技术条件)
样品、型式试验报告和数据光盘必须同时送达,缺一不可。
送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西里28号
送检联系人:杨叔度
联系电话:6397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