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配合提供我省光伏电站特许权招标项目有关资料的通知
【颁布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陕发改新能源[2010]511号
【颁布时间】 2010-05-05
【实施时间】 2010-05-05
【法规编号】 477064
【正 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配合提供我省光伏电站特许权招标项目有关资料的通知
省国土资源厅、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靖边县经济发展局: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第二批大型光伏电站项目招标准备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0〕102号),安排我省靖边特许权招标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万千瓦,并明确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收集评价招标项目的前期工作资料。为配合国家做好我省光伏电站特许权招标工作,请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一、请省国土资源厅提供项目建设拟用地未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函。
二、请省气象局提供太阳能资源及有关气象资料。主要包括:
1、工程所在地气象资料
1)多年平均气温、极端最高气温、极端最低气温、昼最高气温、昼最低气温,多年月平均气温。
2)多年平均降水量和蒸发量,近10年历年平均阴雨天数、历时最长一次阴雨天数。
3)多年最大冻土深度和积雪厚度。
4)多年平均风速、多年极大风速及其发生时间、主导风向。
5)近30年灾害性天气资料,如强风、沙尘、雷电、暴雨、暴雪、冰雹等。
2、太阳能资源观测资料
1)工程所在地气象站站址基本情况,包括位置、观测场海拔高程、业务范围、观测仪器等。
2)附近参证测站近30年历年各月太阳总辐射数据、日照时数资料。
3)如项目现场或附近有太阳能辐射观测站,应尽量收集太阳辐射观测站至少连续一年的逐分钟太阳总辐射量、直接辐射量、散射辐射量、波谱分布、气温等实测数据,以及已有的太阳能资源评估资料。
4)如现场或附近没有太阳能辐射观测站,应收集附近参证测站1个完整年的逐时太阳辐射资料(含直接辐射、散射辐射、总辐射等资料)。
三、请省电力公司提供光伏电站工程接入系统专题报告及其审查意见。如暂无接入系统专题设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电力系统设计代表年(2010年)地理接线图。
2、光伏电站升压变电站(开闭所)输电电压,该电压出线回路数,各回出线的走向、接入电网点的位置。
3、最大运行方式下光伏电站升压变电站(开闭所)在母线上的正序、负序和零序阻抗值及计算的基准容量或提供短路容量。
四、请靖边县经发局提供以下资料:
1、地形图
1)光伏电站边界及其外延10公里范围内比例尺不小于1:50000的地形图,并在地形图上标明现场太阳能测站具体位置(如有)、光伏电站场址范围及拐点坐标(以84坐标系标明,精确度米)。
2)应尽量收集场址范围内比例尺不小于1:2000的地形图。
2、有关费用、优惠政策
1)光伏电站在当地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销售税金及附加等。
2)施工期临时征地费用标准(_元/m2),运行期永久征地费用标准(_元/m2,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
3)当地前期工作补偿费用,其它各种补偿费用,并提出明细、依据。
4)光伏电站所在地铁路、公路运输条件。
请按照以上安排提供一式两份资料(含电子版),并于5月14前报我委。
联系人:省改委新能源处王壬
电话:029-87292433
传真:029-87294256
邮箱:wangren110@126.com
二○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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