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个省(区、市)
签订关停小火电责任书
5月21日,国家能源局在人民大会堂召开2010年全国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国家能源局与26个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了2010年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据了解,本次会议是落实国务院要求,确保实现2010年三季度前关停1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目标的重要会议。
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指出:“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表明我们决心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决心完成2010年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动员会。”
据了解,在已完成“十一五”关停目标的16个省中,江苏、山东、浙江、辽宁、广东、河南、河北、吉林、四川、福建、黑龙江、陕西等12个省主动参加了此次关停计划,体现了电力行业和地方政府勇担重任的责任感。记者在现场看到,当26个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签完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依次走下讲台时,脸上不仅透露出一种自信,还有一种坚定。
16天落实关停任务
体现节能减排紧迫感
据了解,从5月5日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到5月21日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国家能源局会同各地方政府利用短短16天时间,完成了摸清情况、分解计划、落实责任等一系列工作,将超过1000万千瓦关停计划分解落实到140多家电厂的近400台机组,同时明确了关停时间。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表示:“截至现在,2010年全国淘汰小火电机组已累计完成411万千瓦,‘十一五’关停总量已经达到6417万千瓦。”按照新的关停计划,“十一五”全国将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超过7000万千瓦。按同等电量由大机组代发计算,每年可节约原煤81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4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1.64亿吨,分别比2005年减少2.6%、5.5%和3.2%。
关停小火电
仍延续原有优惠政策
随着关停小火电工作不断深入,可关停机组已经较少,而且,关停工作还面临人员安置、债务处理等诸多困难。对此,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钱智民表示:“我们有决心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今天签订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还不能说完成了。接下来,我们要和地方政府、企业一起做细致的工作,配合他们协调关停中发生的一些问题,使得这个目标在9月底以前完成。”会议也指出,将采用一系列综合措施促进关停,包括鼓励关停一定规模的小机组并能妥善安置职工的“上大”项目,优先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改进调度方式,扩大节能发电调度试行范围;严格执行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管理办法;加强对火电机组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和排污收费管理;鼓励机组享受发电量指标交易不长等。同时,加强对关停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按时关停。
对于今后“上大压小”政策是否会延续的问题,钱智民表示:“这个政策一定会延续。随着关停小火电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越来越难了,后续怎么办?‘十二五’怎么办?我们已经启动这方面的研究。对于关停小火电的优惠政策,只有通过做细致的研究以后,才能够有新的政策出台,现在还延续原来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