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在800千瓦时以下的电价为0.15美元/千瓦时,用电800千瓦时以上的为0.1841美元/千瓦时。调价后,月用电在200千瓦时以下的居民将按0.1575美元/千瓦时计收,月用电201-800千瓦时的按0.1675美元/千瓦时计收,月用电超过800千瓦时的按0.1975美元/千瓦时计收。按此标准,月用电在800千瓦时以下的居民用户每月电费增加不超过12美元,月用电在1600千瓦时以下的居民用户每月电费增加不超过22.75美元。
商用电价目前是0.1828美元/千瓦时,调价后为0.1980美元/千瓦时。按新电费标准,月用电在10000千瓦时以下的中小企业每月电费增加不超过152美元,月用电10000-50000千瓦时的大型企业每月电费增加不超过325美元,月用电不超过50万千瓦时的超大用户每月电费增加不超过3250美元。
Moss表示,涨价仍不能完全解决公司2800万美元的财务亏损状况。要完全解决电力公司的经营亏损,需要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提高用电客户电价标准,二是由政府而不是由电力公司支付道路两旁路灯电费,三是提高内部运行效率。
2004年,克里斯蒂政府下调了电价,其中为部分居民用户降价10.4%,为中小商业企业降价5%,为大型商业企业降价7%。随后7年来一直没有调整电价。电力公司称,降低电价不久,即从赢利转为亏损。2004年,盈利1416万美元,2005年盈利降为130.6万美元,2006年开始亏损,当年亏损291.6万美元,2007年亏损额达到2122.5万美元,2008年亏损1601.5万美元,2009年亏损2600万美元,预计2010年亏损28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