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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成功调解贵州厂网电费争议

日期:2010-04-08    来源:电监会办公厅  作者:电监会办公厅

国际电力网

2010
04/08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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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监会 电费

  厂网分开后又一个重大遗留问题划上圆满句号,王旭东出席调解协议签字仪式,王禹民致辞,李庆奎钟俊讲话

  4月2日,在国家电监会的主持和见证下,华电集团贵州公司与贵州电网公司历史争议电费调解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这笔由来已久、背景复杂、数额高达7.5亿元的历史争议电费问题终于得以解决,标志着厂网分开后又一个重大遗留问题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这不仅化解了长期困扰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一个难题,同时也为解决电力体制改革其他类似遗留问题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成功案例。

 


 

  电监会主席王旭东,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华电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李庆奎,南方电网公司总经理钟俊,华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任书辉出席签字仪式。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公司董事长耿元柱和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总会计师金昌弦代表双方签署了《协议书》。

  王旭东出席签字仪式并代表国家电监会对协议签订表示祝贺。王禹民在致辞中赞扬这是一个双方互谅互让、着眼长远的一项重要协议,协议的签订是华电集团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电监会公平、公正地开展调解,积极努力的结果。

  王禹民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电监会高度重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和电费结算工作,将继续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纷。他希望两公司今后继续发扬电力系统团结协作的传统,从电力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构建和谐厂网关系,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电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李庆奎、钟俊在讲话中分别代表华电集团、南方电网公司对国家电监会以及南方电监局、贵阳电监办为达成调解协议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他们一致认为,该协议的签订,对于妥善处理电力体制改革后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建立厂网之间规范的经营秩序都具有重要意义。他们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合作,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构建和谐厂网关系。

  据悉,这起历史争议电费涉及欠费7.5亿元。多年来,物价、经贸等部门曾多次协调,但双方始终没有达成协议。今年初,华电集团公司正式向电监会稽查局提出协调解决争议电费的申请,在电监会调查调解组的多次协调,在南方电网公司、华电集团公司的配合下,按照"尊重事实、核准数据、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最终促使争议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是对贵州电网公司在2000年及以前所欠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7878万元电费,以及贵州电网公司与贵州华电清镇公司、贵州华电遵义公司的长期挂账11623万元,贵州电网公司分三年支付31899万元后即清偿该债务;二是对贵州电网公司与贵州黔源公司的欠费、贵州电网公司与贵州乌江公司2001年及以后形成的欠费共5776万元,由双方按国家电监会确定的电费结算原则在2010年内处理完毕。

  国家电监会总监谭荣尧主持签字仪式。电监会有关部门及派出机构,华电集团有关部门及华电集团贵州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有关部门,以及贵州电网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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