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2×15MW机组工程
(2)工程概况: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厂2×15MW机组工程,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目前,工程主设备合同已经签订,初步设计已基本完成,工程计划于2009年12月开工建设,2010年竣工投产。
(3)资金来源:商业融资
(4)建设地点:河南省邓州市
(5)建设规模:本期建设2×15MW生物质能热电机组工程
(6)招标范围:
6.1 胶球清洗系统
6.2 空压机
6.3 分散控制系统(DCS)
6.4 主变压器
6.5 35KV配电装置
6.6 循环水处理系统
6.7 锅炉补给水及工业废水处理设备
6.8 整体换热机组
6.9 UPS
6.10试验电源柜
6.11直流屏
6.12蓄电池
6.13发变组保护
(7)资格预审条件:
7.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将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料递交
至招标代理单位。
7.2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7.2.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7.2.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2.3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7.2.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2.5 资格和业绩:
7.2.5.1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7.2.5.2 近三年在与本工程相同/相似工程中具有销售、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0台套及以上,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7.2.5.3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7.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7.2.8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8、资格预审文件须在2010年4月6日17:00之前(北京时间))。
9、 报名时间:2010年3月31日-4月6日(五个工作日)
负责人:马莉15801469211
李想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88205605
邮箱:malizbcg@126.com 或 lixiangzbcg@163.com
邮 编:10004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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