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北电监局向陕、宁、青、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供电企业转发了国家电监会《关于依法对部分涉铅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的通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一是各供电企业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铅污染的严峻形式和铅污染对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所有基层供电单位,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铅污染的防治工作。二是各供电企业要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当地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防治铅污染的指令,积极采取措施对违规涉铅企业依法实施停、限电,并将采取停、限电措施情况及时上报西北电监局稽查处。三是西北电监局将会同四省(区)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对各供电企业执行对部分涉铅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指令不力的供电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