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PCEC-07-CB-01-2006-041~057
项目名称: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工程
对下列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准备进行资格预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辽宁省抚顺市
项目来源:发改能源[2006]330号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工程项目资本金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出资,其余资金由中国建设银行贷款。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本项目计划于2008年投产。
二、本次招标设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标文件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CPCEC-07-CB-01-2006-041 磨煤机过轨吊
2 CPCEC-07-CB-01-2006-042 闭式水泵及电机/开式水泵及电机
3 CPCEC-07-CB-01-2006-043 闭式循环水换热器(国产)
4 CPCEC-07-CB-01-2006-044 高加三通阀及电动门(进口)
5 CPCEC-07-CB-01-2006-045圆形堆取料机(国产,业绩要求为近三年内投产运行不少于2台)
6 CPCEC-07-CB-01-2006-046 清篦破碎机及煤箅子
7 CPCEC-07-CB-01-2006-047活化出料机
8 CPCEC-07-CB-01-2006-048 气力除灰系统(包括:气力除灰系统、圆顶阀、控制系统、气化板等。)
9 CPCEC-07-CB-01-2006-049直流柜及充电装置(110V、220V、网络110V)
10 CPCEC-07-CB-01-2006-050蓄电池组(110V、220V、网络110V)
11 CPCEC-07-CB-01-2006-051 NCS网控微机
12 CPCEC-07-CB-01-2006-052 火检探头及冷却风机
13 CPCEC-07-CB-01-2006-053 炉管漏泄监测系统
14 CPCEC-07-CB-01-2006-054 辅助车间网控制系统
15 CPCEC-07-CB-01-2006-055 循环水泵房桥吊
16 CPCEC-07-CB-01-2006-056 清污机
17CPCEC-07-CB-01-2006-057 总凝结水回收装置
备注:未标注国产/进口均为国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近三年内,投标人提供过与本工程项目招标标的相类似的产品,已经投产的项目不少于5家,且未出现严重的质量缺陷;由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负责定期审定出版《电力工程主要辅助设备推荐厂家名录》中的成员,自动满足此条件;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严重违约行为包括:超过二个月以上延期交货、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涨价等情况;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业绩的厂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专门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专门资格要求
1 代理:由国内制造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原则上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四、参加资格预审事宜
(一)资格文件要求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向参与本次投标的厂商(公司)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被授权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3. 拟参加资格预审的标段名称;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 质量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7. 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近二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8. 与招标标段相同或类似的用户单位(省份、单位名称、具体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
9. 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10. 资质证书和生产许可证(如果有);
11. 特殊人员资格证书(如果有);
12. 特殊装备情况(如果有);
13. 试验报告(如果有);
14. 鉴定证书(如果有);
15. 与技术支持方(如有)的委托函、合作协议书(副本)等证明文件;
16. 企业荣誉证书(如果有);
17. 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有);
18. 代理的代理授权书(如果有);
19. 企业简介。
(二)资格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递交方式)
(1)来人递交
派员将上述全部资格文件在以下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
(2)邮寄递交
在以下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接收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的资格文件概不接受)将内附上述全部资格文件的邮包,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指定的接收人。
(3)电子邮件递交
在以下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的资格文件概不接受),将包括上述全部资格文件的电子邮件,发送至接收人的指定邮箱。
备注:单封邮件容量不超过3M。
(4)传真递交
在以下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传真接收时间为准,逾期的资格文件概不接受),将上述全部资格文件,传真至接收人的指定传真。
2. 预审资格文件的接收时间
(1)若以上述第一种方式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接收时间为:
2006年12月29日-2007年1月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2)若以上述第二、三、四种方式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7日下午14:00时。
3. 预审文件接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夏 勇
电话: 010-51953842 51953675
传真:010-51953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