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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民用水电推行阶梯价

日期:2010-03-06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专稿

国际电力网

2010
03/0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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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电 阶梯价

    昨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0年要扩大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

  温家宝说,改革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改革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继续开展发电企业竞价上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等试点。在节能减排方面,将继续实施节能问责制,同时开展对地方和重点企业的评价考核。在推进这些改革中要注意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决不能让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受到影响。

  名词解释

  “阶梯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因为这种电价照顾到低收入人群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用电要求,又被俗称为“穷人电价”。

  “阶梯水价”即对居民用水设定一定的标准,超过标准的部分以阶梯增长方式收取消费,这可让居民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2009年,国家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有接近一半实行了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已经普遍施行。实行阶梯价格制度,与居民收入对等,对水电需求高的就多缴,可以保证公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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