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电厂2×600MW工程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设备采购
受委托,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企业就上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对项目中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4套)采购进行投标。
3、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4套)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有关规定。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相应招标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
3) 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代理,则必须有制造厂商的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1)。
4) 投标人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电厂凝汽器胶球清洗装置成套生产的资质证书;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5) 2002年1月至今具有10台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燃煤机组的订货业绩,至少有3台600MW或以上等级机组1年以上运行业绩并提供至少2台机组的用户使用证明。
6) 在同类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7)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和售后质量保障措施。
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9) 制造商和/或代理商自200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10)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11)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12月25日至2007年1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套价格为500元人民币(伍佰元人民币整),售后不退。招标人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6、开标时间和地点:2007年1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1953671 5195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