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至18日,国家电监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组成的督查组在湖南进行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督查。督查组一行五人由国家电监会价财部有关负责人带队现场检查了有关供电企业和高耗能企业,并先后组织长沙电监办、湖南省物价局、省经委、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和部分发电企业、自备电厂以及高耗能企业代表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听取了与会单位的汇报。之后,督查组又与长沙电监办、湖南省物价局、省经委和省电力公司等单位代表交换了意见。
督查组认为,湖南省自2004年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定程序完成了电价调整;差别电价等政策贯彻执行总体情况较好。
督查组同时指出了下一步的努力方向,要求有关方面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局出发,从产业升级换代的长远利益出发,提高对差别电价政策的认识,坚定实施差别电价的决心,进一步贯彻执行好差别电价政策;同时要求严格执行国办发〔2006〕77号文件精神,尽快成立由省领导挂帅的领导协调机构,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征收自备电厂有关费用。此外,督查组还对丰枯峰谷分时电价等问题提出了优化与改进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