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9年,江西上饶供电公司以效能监察为抓手,针对影响企业效益的重点部位选题立项,针对企业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选题立项。该公司认为,当前,各级领导班子和党政一把手仍然是“重点对象”,人、财、物的管理仍然是“重点环节”,分公司、县公司的乡镇供电所的管理仍然是“重点层面”,建章立制仍然是“重点内容”。为确保这“四项重点”监督到位,该公司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扩大内需新增电网项目、新建住宅配套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成本管理四项开展效能监察。在效能监察活动中,新建规章制度8项,提出整改措施3项, 落实被查项目反腐倡廉规定6个,纠正损害员工合法权益问题1项。通过效能监察,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6.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