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热电二厂二期工程5号1×200MW机组第五批辅机招标
受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长春热电二厂二期工程5号机组第五批辅机设备(材料)设计制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长春热电二厂是一座大型城市供热电厂,一、二期工程共装设4×200MW抽汽/凝汽两用汽轮发电机组。为了满足长春市热负荷增长的需要,扩大城市集中供热面积,提高供热的可靠性,节约能源,改善城市环境,长春热电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在长春热电二厂二期工程3、4号机组基础上实施扩建工程,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安装1台200MW(5号机组)燃煤抽汽/凝汽两用汽轮发电机组。该工程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国电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春市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工程计划2005年10月开工,#5机组2007年9月25日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有:
第一标 水塔填料(含除水器、托架)
第二标 闭式冷却塔
第三标 金属及非金属补偿器
每一标段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现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格制造厂(公司)(下称投标人),就以上设备的供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4、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按下述联系方式将资格预审“申请表”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请将“申请表”电子版E-mail到下面信箱提出参加资格预审申请,并获取进一步的信息、技术规范和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含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以E-mail方式发到潜在投标人的电子邮件中。资格预审申请时间为2006年12月19日至2006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每日9:30时至15:30时(休息日除外)。
资格预审“申请表”格式和内容如下:
致:招标代理机构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在2006年12月26日之前(北京时间 特快专递邮戳为准),按下述地点送达(或特快专递)招标人(正本1本)和招标代理机构(副本1本)。
6、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发送(传真)投标邀请和招标文件。
联系人:赵洪星
电话:010-51953876 51953870
传真:010-51953510
手机:1326160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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