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根据国家电监会和国标委《关于做好第一批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征集和推荐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专家库成员的通知》精神,华中电监局会同三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辖区内电力企业和标准化工作相关部门广泛开展了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专家征集和第一批试点企业申报活动。并于2009年12月15日专门召开华中区域鄂赣渝三省市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工作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和周密部署。
湖北、江西、重庆三省(市)从事电力设计、施工、试验、修造、生产(发电、输电、配电、供电)和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专家纷纷踊跃报名参加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评审专家库。各电力企业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要求向省确认工作联合办公室提交了试点申报材料。经过仔细遴选,湖北、江西、重庆三省市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确认办公室最终确定申报第一批试点单位12家,其中湖北省8家、江西省2家、重庆市2家;推荐专家55名,其中湖北省19名、江西省19名、重庆市17名。
目前,华中电监局已将各电力企业推荐上报的专家名单和试点企业名单汇总后上报国家确认办公室确认。下一步,华中电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电监会和国标委的有关规定,遵循企业自愿、市场推动、政府引导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加强电力企业标准化基础,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