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条例》下一阶段修订工作。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部近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修订工作第一次会议,水利部水电局、国家电网公司市场部、南方电网公司市场部和部分用户代表以及部分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研究《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经验和需要重点修订的内容;二是总结前一阶段《条例》修订工作,深入研究《条例》涉及的重点问题,同时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和加强电力监管的客观实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推进《条例》的修订工作。
会议就下一阶段《条例》修订工作取得了如下共识: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对《条例》前一阶段修订工作中提出的关于新建居民住宅小区本级电压等级供配电工程建设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以修订。二是充分听取意见,吸收各方代表参与《条例》修订。三是共同推进修订工作,国家发改委和电监会要形成合力,争取在2007年底形成《条例》修订稿,并争取将《条例》列入2007年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