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是指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经过多年发展,小水电已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山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截至2008年底,小水电装机容量5100万千瓦,年发电量1600多亿千瓦时,约占我国水电装机和发电量的30%。
水利部水电局局长田中兴介绍,我国小水电资源区位分布与我国相对贫困人口区位分布基本一致。小水电没有大量水体集中和移民,规模适宜,技术成熟,投资省、工期短、见效快,可就地开发、就近供电。在促进我国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目前,小水电遍布全国1/2的地域、1/3的县市,累计解决了3亿多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小水电地区的户通电率从1980年的不足40%提高到2008年的99.6%,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大大提高。小水电不仅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还在电力应急保障中发挥了独特作用。
在节能减排方便,小水电替代化石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效果明显。据了解,按照2008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349克每千瓦时计算,我国小水电一年的发电量相当于节约标准煤5600多万吨,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亿吨、二氧化硫排放70多万吨。农村电气化建设中的“以电代柴”,特别是2003年以来,国家启动的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和扩大试点工程,使80多万农民实现了小水电代燃料,保护森林面积350万亩。
专家建议,小水电开发应征求受影响地区农民的意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扶持政策,妥善解决生产、生活用水等问题,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鼓励农民以股份制、合作制等方式开发小水电,允许农民用所征土地补偿费用入股,努力拓宽农民受益渠道。支持边远贫困地区小水电就近直接供电,大力推进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