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内蒙古
受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司一期49.5MW工程部分电器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内蒙古华电乌套海风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中国华电新能源蒙东项目筹备处
三、招标内容:
1、主变压器、35/0.4kv所用变压器。
2. 220kV 断路器。
3. 220kV 隔离开关。
4. 220kV 电压互感器、220kV 避雷器。
5. 220kV 电流互感器、35kv全绝缘铜管母线
6. 35kV 高压开关柜、35kV 消弧装置、
7. 0.4低压开关柜。
8. 直流系统设备。
9. 变电站微机监控系统,保护设备、交流不间断电源UPS。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具有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具备其所称的生产能力的资质文件。具有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在生产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设备制造商应是国家电力、机械行业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技术先进并经过两台三年以上成功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投标方应具有5年以上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历史并有3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投标单位必须有两个以上风电场运行业绩, 35kv开关柜标段最近3年内应具有至少450面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供货业绩,其余标段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应具有至少10套相应招标设备的供货业绩,且投标设备在与内蒙古类似自然条件地区的风电场具有良好运行业绩;(业绩要有合同证明,并将合同证明作为资格预审资料的一部分提供给招标方)。
6、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投标人注册资金主变压器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35kv开关柜标段及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其余标段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时间: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4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碧森大厦七层
邮 编:100049
联系人:马莉 15801469211
李想13691377545
电话:010-63849116
传真:010-6384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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