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北京
1、 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就北京市电力公司北京电力应急物资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册(通用部分)中投标人须知第3款和第二册(专用部分)中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3款的规定。投标人需满足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按下述时间和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09年11月23日起至2009年11月 27日12:00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招标人同时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文件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9年12月 14日9: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
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北京市
开标时间:2009年12月14日9: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如果地点有改变,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低于投标金额的2%(百分之二),
每一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联系人:张坤
电话:010-8605376013552725114
邮箱:zbsww@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