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中,华东电网公司针对招投标管理方面存在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操作流程和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法律保障不够有力、工作没有归口管理等问题,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招标管理工作要求,着力于建立和完善规范招标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招标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为了建立和完善规范招标管理的长效机制,华东电网公司于10月份重新调整了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并成立了招投标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招投标管理中心,同时研究制订了《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规定》,明确了招标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机构与职责、招标范围、管理体系和法律保障与监督等原则。
招投标管理中心成立后,经与相关业务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交流,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起草了《货物招投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非招标货物采购实施细则》、《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和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电力设备及器材监造管理办法》、《招投标工作文件材料归档办法》、《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招标法律保障管理办法》等七个招标管理制度(初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再分别召开各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五个专题会议,对这些管理制度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修改。
该中心成立后,还对属于招标范围内的还未开展的招标项目实行了统一集中规模招标,其中已经挂网公开招标的项目有调度中心大屏幕更换、线路绝缘采购和电厂水轮机护衬更换等项目,合计金额1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