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办、国家发改委、电监会、中电联近期分赴各地,就小火电关停办法进行调研。消息人士透露,这次调研之后,将出台关停小火电政策,经国务院报批后,再出台关停实施方案。
据悉,有关部门对于关停小火电,有两种不同的想法,即强制关停和通过市场手段关停。
笔者了解到,我国关停小火电的计划由来已久。2003年以来,中国陷入缺电状况,小火电不仅没有关停,而且为了解决缺电问题,一些地方还上马了相当多的小火电。2005年底,电力投资经过两年猛增,总装机容量超过5亿千瓦。此轮电力行情中,首次出现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下降现象。而在今明两年,陆续投产的新建电力机组容量每年都有六七千万千瓦。电力潜在过剩,以及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的紧迫任务,又一次把能效低下的小火电推向淘汰的前台。
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统计,5亿千瓦发电装机容量中,12.5亿千瓦以下的机组装机占1.0635亿千瓦。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在调整电力结构的文件中称,要逐步关停拆除能耗高的火电机组。力争“十一五”期间实现关停5万千瓦及以下凝汽式燃煤小机组1500万千瓦,关停老、小燃油机组700万千瓦的目标。
不过,关停小火电非常困难。一个电厂存续期有十多年,突然被叫停,投资者自是不甘,矛盾易激化,另外,电厂关停后,大批职工失业,人员安置又很困难,因此,地方政府对关停并不积极。
最近,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改进发电调度方式有关调研工作的通知》。通知称,通过调研,提出了对基于最大限度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核电发电及化石燃料消耗最少为目标的节能发电排序调度原则、方式,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问题和应对措施的建议。
据介绍,国家发改委的态度倾向于不给小火电发电指标,强行关停。也有人认为,通过市场化手段可能更容易达到关停目的。市场化手段包括:取消税收豁免;鼓励小火电的电力合同交易等。在四川、江苏等地,就有小火电企业把审批核准的发电指标卖给大的、效率更高的火电、水电企业,这样,小火电可以“安心”提前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