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南方电监局召开办公会议,认真学习了国务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电力监管条例》赋予的职责和措施,对明年如何更好地开展电力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
南方电监局负责人在会上指出,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是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南方电监局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明确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把握《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在国家电监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电力监管职责,积极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确保人民群众得到质优价廉的电力服务。
对于明年的工作安排,南方电监局负责人强调指出,国务院《电力监管条例》赋予的展出电力监管机构九项职责,明确了八项监管措施,南方电监局要紧紧围绕职责规划好明年的工作。要以和谐电力建设为导向,在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力争在南方电力市场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电力安全、应急工作上有新成效,在价财监管理念、方法和途径上有新进展,在电力稽查和电力执法方面积极探索新模式,稳步健康推进电力行政许可工作。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合作,通过有效的监管,进一步树立电力监管机构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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