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玉波、陈绍基、佟星出席台山市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合同签约及启动仪式
11月13日,广东省政府在江门举行台山市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合同签约及启动仪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史玉波、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广东省副省长佟星等出席了签约及启动仪式。广东电网公司、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及首批参加试点的台山市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等6家大用户在仪式上签订了直购电试点合同,台山市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自此进入实施阶段。
台山市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是国家继吉林炭素公司向龙华热电公司直购电试点后启动的第二家试点,这标志着我国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在仪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首先肯定,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联席会议制度为直购电试点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省各有关单位和地方政府主动参与电力体制改革,为在广东省开展直购电试点奠定了良好基础。他指出,开展直购电试点是完善电力市场运行机制的探索,符合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他希望有关各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遵循“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积极稳妥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和电力市场建设。史玉波强调,要认真贯彻《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精神,严格按照《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的基本要求、基本原则开展试点工作;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 ;严格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抓紧制定直购电试点企业准入办法,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推动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和南方电力市场建设,认真做好对试点的监管和总结工作,确保台山市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取得成功,将电力体制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台山市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准备工作开始于3年前。广东省委、省政府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省长黄华华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支持台山市大用户直购电改革试点,并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省政府有关部门、南方电监局等11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2006年5月,广东省向国家电监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了《广东省台山市直购电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电监会对台山市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非常重视,着力推进试点规范有序进行。在签约和启动仪式前,国家电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台山市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审查会,从试点工作的规范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环保政策、系统安全性三个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试点方案可行,具备了试点条件,并要求广东省尽快组织有关方面正式签署相关合同,适时启动直购电试点工作。
不久前,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十一五”时期要抓住电力供需矛盾缓解的有利时机,巩固已有改革成果,把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推向深入。世界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成功经验也已经表明,在售电侧引入竞争,建立多买多卖的电力交易机制,是完善电力市场的重要模式。
开展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的试点,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广东省是我国率先实施改革开放的省份,在广东省开展直购电试点工作,是逐步开放大用户购电选择权、在售电侧引入竞争机制的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电网公平开放、形成合理的输配电价,有利于培育电力市场主体、推进南方电力市场建设,有利于促进竞争、降低成本、加强服务、提高效率,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符合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