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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电力工业60年

日期:2009-10-26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专稿

国际电力网

2009
10/2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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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 电力工业 60年

    电力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电力的安全、稳定和充分供应,是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电力工业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发展道路,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发展质量日益提高,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电力用户的能力逐步增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

  新中国成立的1949年,全国电力工业基础孱弱,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只有185万千瓦,年发电量43亿千瓦时,发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居世界第25位,人均用电量只有9千瓦时。1978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分别达到5712万千瓦和2566亿千瓦时,年均增长12.8%和15.1%,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分别跃居世界第8位和第7位。改革开放以来,电力工业以集资办电为突破口,充分调动各方面办电的积极性,同时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办电,弥补了中国电力建设资金的不足和发电设备的缺口,提高了电力工业的技术含量,使电力工业不断跨上新的台阶。1987年中国发电装机容量突破1亿千瓦,1995年突破2亿千瓦。近十年发展更加迅速,特别是2002年的电力体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各市场主体的积极性,电力建设发展速度大大加快,2004年以来全国电力装机连续跨越4亿、5亿、6亿、7亿和8亿千瓦大关,全国仅用了4年时间就扭转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电力紧张局面。2008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9273万千瓦,年发电量34510亿千瓦时,分别是1949年和1978年的429倍、1844倍和14倍、31倍,年均增长10.8%、12.0%和9.2%、9.1%。1998年以来的十年发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年均分别增长11.1%和11.5%,均高于近30年年均水平。

  一、电源的发展

  长期以来,装机不足是造成我国长时期、全国性电力短缺的直接原因。因此,从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不断调整、完善电力指导方针,把加快电源建设和发展作为电力工业的第一要务。从1988年开始全国每年新投产发电机组都超过1000万千瓦,2006、2007年投产发电机组均超过1亿千瓦,一年投产的发电装机容量,已相当于加拿大、法国、德国和英国这几个国家的发电装机容量,创造了世界电力发展史上难以逾越的新记录。

  电源发展在注重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质的提高。中国的能源资源特点决定了电力发展必然以火电特别是煤电为主。因此,电力工业一直把调整电力结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电力结构调整的力度不断加强。火电机组大型化和关停小机组是火电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1956年首台国产6000千瓦火电机组投产,1958年首台国产1.2万千瓦火电机组投产,1959年首台国产5万千瓦火电机组投产,1967年首台国产10万千瓦火电机组投产,70年代初首台国产20万千瓦和30万千瓦火电机组相继投产,1985年首台国产60万千瓦火电机组投产,2002年首台国产80万千瓦火电机组投产,2003年首台国产90万千瓦火电机组投产,2006年首台国产100万千瓦火电机组投产,到2008年底,全国共有百万千瓦机组11台,是世界上拥有百万千瓦机组最多的国家。同时,原国家电力公司带头在2000年前关停公司内774万千瓦小火电机组;2006年,国家重新启动“上大压小”工作,三年已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3421万千瓦,完成“十一五”关停计划的68%。建国时,我国没有大型发电机组,30万千瓦火电机组由1978年的5台、152万千瓦增加到2008年的801台、34212万千瓦,占全部火电机组的比重由1978年的3.82%提高到56.75%,30万千瓦、60万千瓦机组已经成为各个电网的主力机组,并逐步向百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发展。结构调整的效果之一就是供电标准煤耗逐年降低,供电标准煤耗已经由1958年的601克/千瓦时降低到1978年的471克/千瓦时、1999年的399克/千瓦时和2008年的345克/千瓦时,特别是近三年年下降幅度均在10克/千瓦时左右。

  在优化火电结构的同时,电力行业也特别注重加快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发展。水电建设方面,1986年以前,中国每年投产水电机组都在100万千瓦左右,然后投产规模陆续增多,1994年投产403万千瓦;开发西部水电、实现西部水电的大规模外送,为大规模水电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2004年全国水电新增投产容量首次超过1000万千瓦,当年公伯峡水电站首台机组投产,标志着我国水电装机突破1亿千瓦,水电装机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2008年,全国水电新增再创新高,当年新增投产水电容量2170万千瓦,三峡电站左右岸机组全部投产,形成了广西龙滩、四川二滩、葛洲坝、小浪底、刘家峡等一批大型水电站,目前,云南小湾、金沙江向家坝和溪洛渡等水电项目处于建设过程之中。核电建设方面,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拟定了核电科学研究规划,1981年批准、1983年开工建设的我国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一期)于1991年并网发电,结束了中国大陆无核电的历史。目前我国已经形成浙江秦山、广东大亚湾、江苏田湾三个核电基地,在运核电厂5座、10堆、885万千瓦;特别是近几年,国家明确了核电发展目标和技术路线,核电步入高速建设和发展期,2008年,共开工浙江方家山、福建宁德、福建福清、广东阳江四个核电站,年底核电在建规模高达2545万千瓦。风电建设方面,我国并网风电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第一个并网风电场是1986年建成的山东荣成风电场,但十几年来并网风电发展缓慢。进入新世纪,国家陆续颁布和制定《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激发了风电投资热情,风电装机由2000年的34万千瓦,增加到2008年的839万千瓦,特别是2005年以来连年实现翻倍增长。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形成产业化,2008年全国投产生物质发电容量30万千瓦,垃圾发电容量25万千瓦。此外,还利用风能、太阳能发电等方式解决了部分边远地区的生活用电问题。

  建国初期,中国根本没有百万千瓦大厂;1978年时全国只有2座,合计装机容量232万千瓦,占全国装机容量的4.1%;1999年全国达到81座,总装机容量10696万千瓦,占全国装机容量的35.8%,百万千瓦电厂开始成为运行中的主力电厂;近十年,大容量机组大规模投产导致百万千瓦电厂迅速增加,2008年底,全国百万千瓦电厂达到261座,合计容量40854万千瓦,占全国装机容量的51.5%,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例达到54.81%,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电网的发展

  电网是发电、供电、用电全过程的中间媒介,是把电厂发的电送到千家万户的载体。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网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快速发展的过程。

  建国初期,中国最大的电网为东北电网(装机65万千瓦),是随着丰满、水丰等水电厂的投产,建设了少数154-220千伏送电线路而形成的;其次是京津唐电网(装机26万千瓦),建有33千伏和77千伏线路各一条。

  -建国后,中国电网由小变大,由低压、高压到超高压,由弱联系逐步过渡到强联系,其发展过程大体是:首先发展了城市孤立电网,然后形成地区电网,再发展成省内电网,并进一步发展为大区电网,进而实现大区电网互联。改革开放的30年,我国电网主网架逐步加强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电网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成为建国以来电网建设发展速度最快的阶段。从50年代开始,随着工农业的恢复和发展,随着大型水、火电站的相继建成,在各地区开始建设110千伏和220千伏线路。1970-1980年期间,先后形成了17个220千伏的跨省地区电网或省网。1972年,中国第一条330千伏刘家峡一陕西关中的线路投运,1981年又建成从河南平顶山到湖北武汉的中国第一条500千伏线路,1985年,全部采用国产设备的辽宁锦州到辽阳的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运。此后,500千伏(包括330千伏)电网工程在许多省份和大区内的省际间迅速发展,逐步形成了东北、华北、华中、华东、西北、川渝、南方跨省区电网和山东的500千伏电网;1989年中国建成了第一条跨大区远距离+5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葛沪线,拉开了跨大区联网的序幕。2001年5月,华北与东北电网通过500千伏线路实现了第一个跨大区交流联网;2002年5月,川电东送工程实现了川渝与华中联网;2003年9月,华中与华北电网联网工程投运,自此形成了由东北、华北、华中区域电网构成的交流同步电网;2004年,华中电网通过三广直流工程与南方电网相联;2005年3月,山东电网联人华北电网。2005年6月,华中与西北电网通过灵宝直流背靠背联网工程相联,标志着我国主要电网实现了全国联网;目前,华中电网通过三回_+500千伏直流线路与华东电网联网。到2008年底,全国除新疆、西藏、海南、台湾外,所有电网已全部运行在交、直流联合电网中,形成了全国联网的基本框架。2007年2月,我国第一个500千伏超高压、长距离和较大容量的跨海联网工程——海南联网工程正式开工,工程计划于2009年6月底建成投产,届时海南电网将与南方电网主网连接,并入全国电网。

  电网电压等级继续提高,2005年,西北地区750千伏官亭一兰州东示范工程投产;2009年1月,山西晋东南一湖北荆门的首条1000千伏特高压试验示范工程顺利投产,标志着我国电网进入更高电压等级行列;2009年夏天,世界最高电压等级的直流输电线路—±800千伏云南一广东特高压直流工程也将单级投入运行。

  1949年,全国没有220千伏输电线路,35千伏以上输电线路仅有6475千米;1978年全国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23207千米,变电容量2528万千伏安,1999年达到152666千米和37287万千伏安,是1978年的6.58倍和14.75倍;2008年,全国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和变电容量分别达到358898千米和147598千米,是1978年的15.47倍和58.39倍。目前,各电网已经形成500千伏(西北地区为330千伏)电网主干网架,随着西北地区750千伏网络建设和完善,西北地区主干网架将升级到750千伏;目前,绝大部分城市都已形成了220千伏环网,220千伏变电站深入市区负荷中心。北京、上海、天津等特大城市已在城市外围形成500千伏环状或链状网架。

  三峡工程建设为“西电东送、南北互供、全国联网”的电网格局提供了契机。2000年,我国政府作出“十五”末期送广东1000万千瓦的决定,全面拉开了“西电东送”大通道建设的序幕。“西电东送”工程通过北、中、南三个通道建设来实现。经过几年的建设,“西电东送”已初具规模。“西电东送”南通道共形成“八交四直”12条输电通道,送电能力达到1800万千瓦;中通道通过交直流线路分别将川渝纳入华中系统和华东直流联网,加上皖电东送能力720万千瓦,总输送能力达到1700万千瓦;北通道已建成内蒙古西部、山西煤电向京津唐、河北南部电网及山东电网的21条500千伏线路,总输送能力超过1800万千瓦。到2008年底,“西电东送”总输送能力已达到4750万千瓦,输送规模不断扩大,将西部能源输送到东部负荷中心,实现了能源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从“九五”末到“十五”初,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快速增长,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从1998年开始,共投资5200多亿元,对269个城网和2500个农网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农村居民生活电价平均降低约0.23元/千瓦时,每年为农民减轻电费负担约420亿元,惠及全国1759个县27068个乡5.4万个村2.2亿农产。巨额投资所建起来的网架坚实、布局合理、管理科学、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农村电网,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2004年4月1日,全国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宣告了几十年来农民用电价格一直高于城市居民用电价格的历史终于结束。

  随着大电网的形成,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得到迅速的发展和升级。当前,中国电网五级调度体系,已经实现了计算机化。与此同时,电网的规划、设计、设备制造、施工、运行、管理、科研试验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对中国电网的发展和电网的现代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在统一规划下,具有坚强的网架结构、先进的技术装备和调控手段,担负着电力输送和各类发电厂联合运行、互相调剂,发挥综合效益的现代化电网正在不断形成。

  三、农村电气化

  农村电力在农村社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加快农村电力事业发展是电力企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后,电力工业贯彻为农业、农民、农村经济服务的方针,致力于解决广大农村、牧区和边远山区以及缺能无电地区的用电问题,大力提高乡、村及农户的通电水平,实现农村电气化。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小水电初级电气化建设工作被国家列入重点建设项目,农电步人发展快车道。到1999年底,全国农村乡、村和农户通电率达到98.31%、97.77%和97.43%;全国已有14个省(市、区)实现了村村通电;同时建成大电网供电的农村电气化县500个。1998年,国家开始“两改一同价"-I-作,集中解决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差等问题,提高了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切实减轻了农民用电负担,实现了农民用得上电、用得起电。目前,电力企业也在积极配合“新农村”建设,加强西部电网和农村电网建设,开展“户户通电”工程,重点解决边远地区用电问题,以实际行动服务“三农”事业发展,已累计解决了250万户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除西部个别省区外已经实现了“户户通电”,全面促进了农村电力事业的蓬勃发展。

  四、科技进步与环境保护

  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中国电力工业的技术装备和运行水平也不断提高。60年来,电力工业不断健全电力行业综合科技体系,初步实现从单纯科研型向科研生产经营型转变,科技成果迅速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进人生产建设的主战场,科技攻关取得一批重大成果,电力科技对电力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处于较高水平。一些科研成果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和领先水平,为电力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实用化的先进技术。现在,火电机组装备水平大幅提高,依托“十五”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掌握了超临界机组的设计和制造技术,并完成了百万千瓦超超临界技术的引进和技术合作、国内制造、安全投产全过程,大型空冷发电机组的开发和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大型循环流化床、大型燃气联合循环发电技术也上了新台阶;水电技术取得突破,大型水电机组的制造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核电技术取得良好开端,形成了国家核电技术自主品牌CPR1000,引进型第三代核电技术招标取得新进展;电网技术跨上新台阶,特高压交直流输电技术跨入世界领先水平;中国已经有能力设计、施工、建造和运行像华能玉环电厂、三峡水电站这样的大型火电、水电工程,能够驾驭特大型、超高压、交直流混合的复杂大电网。电力一次系统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推动了电网电厂运行向数字化、集成化、标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中国政府一贯重视环境保护,在电力发展中确立了环境保护与电力发展相协调的方针,使电力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新世纪,国家对环境保护要求日趋严格,环保思路有末端治理向清洁生产转变,由主要依靠强制性要求向强制性要求与市场引导手段相结合转变,带领电力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创新并迈上新台阶。

  中国能源构成以煤为主,针对煤烟型污染,电力工业从80年代初就首先抓紧烟尘控制,烟尘排放绩效由1980年的16.5克/千瓦时逐年较大幅度降低到2008年的1.2克/千瓦时,尽管火电装机迅速增加,但烟尘排放总量由1980年的399万吨下降到2008年的330万吨。

  电力工业从70年代开始研究二氧化硫控制问题,80年代中期加大了烟气脱硫技术的研究力度,1984年在四川白马电厂建立了旋转喷雾工业试验装置,1991年首次在重庆珞璜电厂安装石灰石—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开创在大容量机组上配备烟气脱硫装置的先河。进入“十一五”时期,脱硫机组容量快速增长,2006-2008年分别投运10万千瓦及以上烟气脱硫机组容量1.02亿千瓦、1.16亿千瓦和1.1亿千瓦,截至2008年底,全国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容量3.79亿千瓦,占煤电机组容量的66%,远高于美国水平(2005年美国烟气脱硫机组容量1.02亿千瓦,约占煤电机组容量的31.5%)。二氧化硫排放绩效由1980年的10.1克/千瓦时下降到2008年的3.8克/千瓦时,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自2007年开始下降,2008年排放量约1050万吨,占全国总排放量的45.2%,所占比例已经大大降低。

  80年代中后期,火电行业引进锅炉低氮氧化物燃烧器的制造技术,并基本上应用于引进型的国产大容量机组上,“十五”以来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采用了低氮氧化物燃烧方式。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投运烟气脱硝机组约1957万千瓦,规划及在建的烟气脱硝机组约1亿千瓦。经过16年的努力,以1995年12月广西合山电厂停止向江河排灰为标志,结束了火电厂长期向江河排灰的历史;干除灰和调湿灰碾压灰场得到广泛应用。水电环境保护进入成熟期,不仅重视施工期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鱼道和分层取水等实质性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已经得到实施。输变电项目也严格执行电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视减少电场、磁场污染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五、电力国际合作发展

  电力对外合作从改革开放开始,经历了从最初的“引进来”到今天的“走出去”两个阶段。电力工业从1979年开始利用外资、引进设备、引进技术、引进先进的管理等用于电力的生产、建设和管理,通过制定利用外资的管理办法等工作,使利用外资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健康发展轨道。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引进外资,引进设备、技术、管理建设了一批中外合资合作电厂,如华能大连、上安、福州、南通、珞璜、岳阳等电厂。改革开放以来,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已建成了鲁布革、岩滩、水口、大广坝和二滩等水电站,北仑港、吴泾、偃师、邹县等电厂;利用亚洲开发银行建设的有凌津滩、棉花滩电站、广州抽水蓄能电站(二期)、七台河电厂、东北输变电工程;利用日本海外协力基金贷款建设的工程有天生桥水电站(二级)及与水电站配套的天广、天贵两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设备、五强溪水电站、天生桥水电站(一级)、十三陵抽水蓄能电站、鄂州电厂等。1981-2002年,电力建设引入外资1770亿元人民币,占同期电力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14.5%。电力行业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从近20个国家进口发电设备容量约1.73亿千瓦,此外,还大量引进了500千伏交直流输变电设备和技术,并进口了电网调度自动化装置。

  电力对外“走出去”,始于对外援建,逐步发展到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电力设备出口和对外投资与经营等各个领域,并在近几年步人发展高潮。2007年,我国电力工业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156亿美元,完成营业额46亿美元。2007年,我国大容量火电机组出口实现零的突破。2002年,由国家电网公司投资建设的我国在柬埔寨第一个电力BOT项目——基里隆一级水电站竣工发电,二期正在建设中,并取得三期开发权。华能集团在2003年竞购了澳大利亚奥丝电力公司50%股权,取得了良好收益;2008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新加坡大士能源100%股权,是中国电力企业最大的海外收购案。其他大型电力企业也都积极参与到海外特别是周边国家的投资行动当中。

  六、电力体制改革

  电力体制改革是为了解决电力工业更好、更快发展的课题。改革开放以来,电力工业按照市场化的取向,在体制方面共经历了三次大的跨越。

  第一次跨越是实施集资办电,打破了政府独家办电的格局,走出一条多方面、多渠道拓宽电力建设资金的道路

  1981年开工的山东龙口电厂是我国第一个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资兴建的电厂,打破了长期以来形成的依靠中央政府一家办电的格局;1984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兴建的云南鲁布革电站正式签署贷款协议,是我国第一个利用外资兴建的电力项目;1985年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成立,成为专门利用外资建设电力工程的独立发电公司。国务院逐步形成并在1987年提出了“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和“因省、因网制宜”的方针,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企业办电的积极性,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集资办电的局面,开拓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有利于加速电力工业发展,从而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电力旺盛需求的新路。

  第二次跨越是实现政企分开,不断培育和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阶段

  1988年,国务院印发《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方案》,明确网局和省电力局改建方向,将省电力公司和电力联营公司改建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实体;国务院发文成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将其作为事业单位承担一部分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90年代初期开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1994年初国务院批准将4家电力企业列入全国22家股票境外上市预选企业。山东华能、华能国际、北京大唐三家电力公司在海外上市发行可转换债券,直接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广西桂冠、湖南华银、黑龙江电力等股份有限公司在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1996年12月,国务院决定组建国家电力公司,国家电力公司与电力部双轨运行。1998年3月电力部撤销,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给国家经贸委,电力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移交给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这是中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性转折,为电力工业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构筑新型的投资体制、资产经营体制和法人治理体制奠定了基础。在各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同时,完成了撤销省电力局和大区电业管理局的准备工作。上海、浙江、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市)积极推进“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试点。按照国务院国办发[1998]146号文件精神,在总结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分公司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成了华东、华中、西北电力集团公司改组为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的工作。农电体制改革进一步向前推进,“两改一同价”的实施拉动了农村电力需求的增长,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三次跨越是实行厂网分开、在发电侧引入竞争、着力构建电力市场体系的阶段

  2002年2月,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文件),决定对电力工业实施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2002年底,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重组为五大发电集团、两大电网公司和四大辅业集团;2003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成立,依法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按照5号文件,将电力行业统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的行业管理职能移交给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使其职能进一步明确和充实;2008年3月,国家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局,作为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等职能。国家电监会成立以来,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启动了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和试点工作,并进行了不同模式的探索,为进一步进行市场化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2003年7月《电价改革方案》发布,提出了电价改革的指导思想、近期目标、长期目标和原则。2007年,国务院转发《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坚持了电力市场化方向。此外,面对日益严重的能源紧缺和环保压力,我国在2007年提出在五个省份试点节能发电调度。

  七、电力法制建设

  加强电力立法工作,依法办电,以法治网,使电力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以法制手段逐步代替行政指令,强化电网的统一调度和宏观引导。《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已于1993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电力法》于1996年4月1日在全国范围实施,拉开了依法治电的序幕,以《电力法》为基础,以《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为骨干,以相关配套的电力行政规章和地方性电力法规为补充的电力法规框架初步形成。

  国家电监会成立后,在新的形势下,《电力监管条例》正式颁布实施,结束了电力监管无法可依的局面,初步形成了以《电力监管条例》为核心的电力监管法规体系。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实施,加上先后制定的配套管理办法,促进了电力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向前推进。2006年,国家批准启动《能源法》起草工作,作为能源领域的基本法,将主要设计能源领域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一些重大问题;同时,《电力法》修订送审初稿已经完成。科学合理的电力法律法规体系在逐步趋于完善。(来源:《中国电力发展与改革研究》2009年第8期 作者:中电联统计信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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