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江西省电力公司作出决定,对在今年7月26日上犹县抗洪救灾保供电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号召公司各单位、各县级农电企业和广大党员和员工向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
据了解,今年7月26日凌晨,受“格美”台风影响,上犹县遭受了500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全县直接经济损失3.69亿元。全县电力设施遭受了严重破坏,10千伏线路损毁40.5公里,倒杆141基,配电台区损毁34台,影响供电台区67个,低压线路损毁54公里,全县近2万用户停电,直接经济损失达570万元。灾情发生后,上犹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启动抗洪救灾预案,公司领导身先士卒,在灾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分片下到各个灾区点,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在重灾区成立了抗洪救灾电力抢修临时指挥部,抽调公司机关大量骨干和基层所站人员组成电力抢修队伍,共组织30多支施工队伍,出动抢修人员3000多人次,在短短4天就全面恢复了灾区供电,保证了抗洪救灾用电,极大地保障和支持了全县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在这场抗洪救灾保供电的战斗中,该公司领导班子大局意识强,讲政治、尽责任、作表率,广大党员、干部和员工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态度,日夜奋战在抗洪抢险第一线,涌现了灾区群众的高度赞誉,得到了上犹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经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该公司进行通报表彰,并对该公司员工曾垂斌等六人和班子成员给予表彰奖励。
公司号召各单位、各县(市、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大党员、干部和员工,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把抗洪抢险中表现出的团结一心、不畏艰险、连续奋战、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发扬到实际工作中去,为新农村建设和创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