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1.1 2009年黎平肇兴侗乡风景名胜区10kV及以下项目工程
1.2 2009年雷山县级电网及其他项目(茶叶基地)10kV及以下工程
1.3 2009年锦屏县级电网及其他项目(增补)10kV及以下工程
2.招标条件
本次拟招标项目2009年黎平肇兴侗乡风景名胜区10kV及以下项目工程、2009年雷山县级电网及其他项目(茶叶基地)10kV及以下工程、2009年 锦屏县级电网及其他项目(增补)10kV及以下工程已由贵州电网公司以黔电计[2009]131号、电网建[2009]1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贵州电网公司凯里供电局,建设资金来自贵州电网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 ,招标人为贵州电网公司凯里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3. 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州黎平县、雷山县、锦屏县。
建设规模: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自2009年10月10 日至2009年12月10日(具体工期详见各标段工期要求)。
招标范围:10千伏及以下配电及线路工程,包括工地运输、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附件工程、接地工程、杆塔编号、验收移交、竣工图制作和工程结算书编制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必备);(2)具有有效的国家电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五级及以上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必备);(3)应获得贵州电网公司系统电网建设工程诚信备案的电力建设企业;(4)应具备有效的送 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五级及以上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5)应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6)近三年工程施工质量优良, 银行资信、履约情况、施工安全记录、市场荣誉、工程服务实现承诺较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各潜在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①企业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国家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③法人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原件;④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伍佰元人民币/标段。
6.3 发布公告时间: 2009 年9 月17日- 9 月 21 日。
6.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9月20日9:00起至2009年9月 21日17:00止(9月20日星期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提 供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两份,一份为可编辑电子文档,另一份为不可编辑电子文档,如可编辑电子文档与不可编辑电子文档有差异,以不可编辑电子文档为准。
6.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
6.6 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为面售,招标人拒绝以邮件或邮寄等其它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7、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
联系人:李玲
手机:13681235522
联系电话:010-60535597
电子邮箱:glory.li@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