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力网 » 电力安全 » 安全措施 » 正文

盗三台配变 坐8年牢狱

日期:2006-11-01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作者:徐良军 陈聪法

国际电力网

2006
11/01
09:40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三台 配变 牢狱

近日,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06)南刑初字第483号刑事判决书,以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湖南藉男子李平8年有期徒刑,附带赔偿南安、惠安电力公司经济损失67423元。  

    6月23日凌晨,根据当地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正在盗窃破坏南安英都镇民山村配电变压器犯罪嫌疑人李平。经公安机关查实,李平,男,23岁,土家族,家住湖南省龙山县。6月20、21、23日,李平(化名李小龙)伙同“小金”、“卫国”、“小波箩”(另案处理)先后3次窜至石狮市蚶江镇莲塘工业区和惠安县黄塘镇后辽村、南安市英都镇民山村等三地,盗窃3台变压器铜芯,直接造成经济损失67423元;致使当地村镇的工农业生产、生活用电被迫停电,间接造成经济损失4万多元,并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李平伙同他人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法院经审理查证,李平在短时间内连续作案多次、流窜作案,应酌情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8条、第25条第一款、第64条的规定,一审判决李平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附带赔偿南安、惠安电力公司经济损失67423元。  

    今年以来,盗窃破坏配网变压器犯罪活动十分猖獗。据统计,仅1-10月份,泉州南安电力公司就被盗在运配电变压器33台,直接经济损失77.7万元。面对日趋猖狂的涉电犯罪活动,泉州电业局进一步密切与公安机关的协作,与泉州市公安局联合挂牌成立“泉州市电力公安联合办公室”,建立警企联动常态机制,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涉电犯罪专项行动”。泉州市公安局2名探员常驻电力公安联合办,联合该局保卫人员深入各基层县公司开展打击涉电犯罪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截止今年10月份,该局就联合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涉电案件100余起,其中包括15起省厅督办案件,案值达300多万元。仅南安电力公司就破获被盗配变10多起,有力地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返回 国际电力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