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漯河一期(2×330MW)热电工程第八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华电漯河一期(2×330MW)热电工程第八批辅机设备
CHDT063/06-FJ-0801压力、差压变送器 热控
CHDT063/06-FJ-0802 热网仪表成套 热控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漯河一期(2×330MW)热电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2×330MW+2×1000MW
3、本期规模:2×330MW
4、建设地址:河南省漯河市
5、 工程进展情况概述:漯河热电厂一期工程于2008年6月10号正式开工建设,目前主厂房封闭,#1锅炉汽包就位、受热面吊装,烟筒施工外筒到顶。
6、工程项目总投资:本工程概算静态投资 25.1 亿元。
7、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75%,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5%,漯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各标段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4年。
2、投标人应有300MW级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有)
3、投标人应保证所供的产品是先进的、安全的、可靠的、高质量的产品,且具有ISO9001:2000认证。
4、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其中,宜有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优良供货业绩。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6、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品牌的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 本标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特别资质要求:
专业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资质要求
热控CHDT063/06-FJ-0801 压力、差压变送器
1、本标段要求全部为进口产品,允许代理投标。
2、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4年;
3、原进口设备供应商近5年有10台(套)及以上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且无事故发生。
3、代理资格(进口):应具有设备生产商或其授权的本区域指定代理公司的有效授权书(正式文件),代理商在专业技术、安装、调试、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代理商应与制造商应有长期的合作关系。
CHDT063/06-FJ-0802 热网仪表成套
1、必须具有热控仪表成套设计、供货、调试的实践经验;性能指标满足本标书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及以上,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4年;
3、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且近5年有8台(套)及以上数量设备在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代理资格(进口):成套设备中的进口部件应具有设备生产商或其授权的本区域指定代理公司的有效授权书(正式文件),代理商在专业技术、安装、调试、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代理商应与制造商应有长期的合作关系。
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第八批辅机设备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投标人宜为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具有所代理的进口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正式文件)。
(5)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在近5年内(从2004年08月01日——2009年08月01日)在中国境内实施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含类似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
(7)银行资信等级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9)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0)证明投标人符合各标段“9、特别资质要求”的其他资料。
(11)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资格预审时间:2009年08月28日—09月04日17:00时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 鹏
电 话:(010 )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zxszlpyrr@yahoo.com.cn 移动电话: 1521032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