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中电投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扩建工程通过了由国家环保部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这是继6月26日通过国家水利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后的又一次重要验收,验收通过表明该工程环保设施达到了国家环保要求。
当日上午,在中电投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领导李峰、邓国志、刘成槐等陪同下,由国家环保部组织河南省、平顶山市环保单位、设计单位、中电国际有关领导、专家组成的验收组,来到该公司主机厂房、控制室、脱硫控制室等处,现场检查了2×600MW机组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并在验收会上听取了该公司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汇报。与会专家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验收组认为,该工程环保档案资料齐全,环保管理机构及环保规章制度完善,环保设施完整,落实了项目“三同时”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了环评批复情况,达到有关环评批复要求。该工程符合国家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该公司总经理吕振宁在最后的表态发言中表示,感谢验收组领导及专家付出的辛勤劳动,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响应国家有关号召,认真听取验收组提出的有关改进意见,并把此次环保验收当作一个新的起点,不断巩固污染减排成果,认真履行社会职责,为营造平顶山地区的碧水蓝天做出新的贡献。
在机组扩建工程中,该公司紧紧围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做工作,在经营困难、资金紧张情况下,不惜投入巨资建设和改造环保设施。本期工程环保投资为4.3亿元人民币,占工程总投资的14.2%。工程主要配有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双室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除灰渣系统、噪声治理设施、各类废水处理设施等;在工程建设及后期维护中,积极采取防尘、降噪、保水等措施,设立专门环保机构,制定一系列规章节制度,强化环保人员培训,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连续运行,有效地控制了污染物排放。同时,该工程年产约97.2万吨固废,其中40万吨粉煤灰、全部脱硫石膏用于水泥生产,变废为宝,实现了循环经济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