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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宁东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09-08-11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专稿

国际电力网

2009
08/1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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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华电 宁东风力发电机组

华电宁东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DWZ/JJ-ND-090801-01
投资金额:12000万元
所属地区:宁夏
 一、招 标 人: 华电宁夏宁东风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华电宁夏宁东风电一、二扩建工程设备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机型  交货期   备注
HDWZ/JJ-ND-090801-01 风电机组(含塔筒) 1500KW、77机型  2009.10.15  低温型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宁夏宁东风电一、二期扩建工程
2、本期规模:8×1.5MW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2、投标人应有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必须通过Germany scher Lloyd认证或同等级认证机构的认证),且1.5MW风力发电机组年生产能力达200台(套)及以上;
3、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具有的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6、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制造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0日—14日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1、资格预审时间:2009年08月10日—14日24:00时
2、潜在投标人须按照“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按照“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的资格预审文件,须在8月16日17:00时前(以邮戳为准)分别特快专递
附表:华电宁夏宁东风电一、二期(12MW)扩建工程设备投标申请书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1404/13121373850
传真:010-58681403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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