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2009年第七批物资集中规模采购
招标编号:JNZB-09527
一、本次招标物资(变电部分)已经批准,项目批准文号: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发展〔2008〕1253号,文件电顾规划〔2008〕413、吉电发展〔2008〕183号、吉电发展〔2008〕184号、吉电发展〔2008〕185号、吉电发展〔2008〕598号、吉电发展〔2008〕601号、吉电发展〔2008〕179号等。
农网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占20%,银行贷款占80%。
其它资金来源为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占20%,银行贷款占80%。
受委托,对本次所需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产品的名称及数量:
666kV电力变压器 81台
666kV消弧线圈 5套
66kV电流互感器 138台
66kV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90台
10.5kV户外框架式电容器成套装置 34套
66KV氧化锌避雷器 66支
66kV高压断路器 33组
66kV高压隔离开关 298组
10kV空气绝缘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72面
220V直流电源装置 9套
380V交流屏 17面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3组
变电电力金具 3套
端子箱、动力箱 37台
10kV高压支柱绝缘子 213支
微机防误系统 9套
三、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均可对招标物资进行投标。
四、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8月6日—2009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平均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含电子文档,但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一律以现金购买,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日期为2009年8月26日13:30—16:30时,当面送达。招标人拒绝接收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09年8月26日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号内。
八、请投标人于2009年8月27日上午9时参加在举行的开标会议。
九、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特别是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和信息(补疑书,澄清通知)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魏华
手机:13693191280
联系电话:010-60535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