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赤城二期风电场风机基础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 河北
项目内容:受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华赤城二期风电场风机基础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国华赤城二期风电场风机基础施工
二、 招标范围:国华赤城二期风电场风机混凝土基础承台施工。
工期要求:2009年9月8日开工,2010年6月 30日竣工。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沽源县黄花梁。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
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工程经验和业绩:近3年内至少有3个风电场(49.5MW)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承台施工业绩或3个中标价格在1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含地基与基础工程)业绩;
4. 企业具有专用施工设备20台以上;
5. 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符合以上资质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7月31日起到2009年8月6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人代表授权书;(4)合同业绩证明材料;(5)安全生产许可证;(6)质量、环境和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上述证书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0日上午10:00分。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六、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09年8月20日上午10: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联系人:李 峰
电 话:010-62595505
手 机:13146863065
传 真:010-62595505
邮 箱:bjslw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