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国家能源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国已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467台,总容量达到5407万千瓦,提前一年半完成了任务。初步测算,淘汰5407万千瓦小火电,每年可节约原煤624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0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24亿吨。
经国家能源局核查,其中:按燃料类型分类,燃煤机组1177台共3839万千瓦,占关停总量的71%;燃油及其他机组6290台共1568万千瓦,占关停总量的29%。按机组属性分类,公用机组1768台共4504万千瓦,占关停总量的83%;企业自备机组5699台共903万千瓦,占关停总量的17%。
这些小火电机组的关停,有力促进了电力工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一是火电装机结构得到优化。到2009年6月底,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比重达到64%,比2006年初提高了20个百分点,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下小火电机组比重降至14%,比2006年初降低了16个百分点。二是火电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降低。火电机组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逐年降低,2009年上半年平均为340克/千瓦时,比2006年初降低了30克/千瓦时。“十一五”期间,因火电机组效率提高已累计节约原煤1.6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70多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亿多吨。
关停小火电工作主要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关停进度逐步加快。2006年,全国关停小火电机组314万千瓦。国务院2号文件出台后,关停进度明显加快,2007年关停容量达到1436万千瓦,占关停总量的26.6%,2008年到2009年上半年累计关停容量达到3657万千瓦,占关停总量的67.6%。二是半数省份提前完成关停任务。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涉及的30个省(区、市)中,广东、河南、江苏、山东、河北、安徽、江西、福建、辽宁、四川、湖南、陕西、吉林、宁夏、海南等15个省份已提前完成本地区“十一五”关停目标。其中,前五个省份关停了3146万千瓦,占全国关停总量的58%。三是大型国企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中央所属五大发电集团共关停小火电2233万千瓦,占全国关停总量的41.3%,依次为:大唐集团586.3万千瓦、华电集团487.7万千瓦、中电投集团466.7万千瓦、国电集团392.7万千瓦、华能集团299.3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