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统称“节能灯”)推广项目实施细则》要求,为切实做好节能灯推广,加快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凤冈今年将完成高效照明节能灯50000只、NG高压钠灯300只的推广任务。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凤冈县中央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办公室(简称县推广办),县推广办设在县经贸局,具体负责全县推广工作日常事务。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成立乡镇节能灯推广办公室,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居、企业及有关部门。县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职工的申购工作均按属地原则,向所属地乡镇办理申购手续。县城管局、交通局在城市照明、道路照明改造工程中,工矿企业在照明改造工程中要积极推广使用高压钠灯。县教育局、卫生局分别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卫生系统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组织和协调工作,直接与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联系落实此项工作,实施单独考核。
经国家组织统一招标,今年中标在凤冈县推广高效照明节能产品的生产企业是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广的产品为三基色紧凑型节能灯(5—20W),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T8、T5及支架);浙江长兴昌盛新光源有限公司,推广的产品为三基色紧凑型节能灯(7—8W);烟台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推广的产品为三基色紧凑型节能灯(9—24W);上海亚明灯泡有限公司,推广的产品为普通高压钠灯(150W、250W、400W)(仅对大宗用户推广)。
按照国家规定,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对大宗用户中央财政补贴30%,居民用户中央财政补贴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