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国家电网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经公司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该基金的设立,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弘扬“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企业理念,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国家电网公司爱心基金”是以奉献爱心、支持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为目的,用于扶贫帮困和各类公益活动的专项基金,分设公司总部和各单位两级,由单位捐赠和员工捐赠两部分构成,捐赠内容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公司总部及各单位将统一使用“国家电网公司爱心基金捐赠项目”的名称开展捐赠活动,基金捐赠范围包括捐建“国家电网爱心希望小学”,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残疾人和孤寡老人以及其他捐赠活动等。
《国家电网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还对爱心基金的年度捐赠额度进行了界定,根据实际需要,额度可以依程序进行调整。
公司专门成立了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决定爱心基金管理、捐赠等重大事项。公司要求,各单位要制定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纳入各单位资金使用审批、效果跟踪检查、财务与纪律监督管理工作。爱心基金执行专款专用,挪用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获严肃查处。捐赠项目监督检查遵循属地化原则,由项目所在单位负责活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