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3日,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37号),要求有关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和水利(水务)厅(局),要认真做好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资金筹措、计划管理、项目监督检查和验收。该通知对切实加强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规范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涉及多部门、多方面,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实施,确保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