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简称国家核电)召开我国第三代核电AP1000内陆核电厂标准设计及后续项目的初步安全分析报告(PSAR)编制启动会,全面启动包括湖北咸宁大畈核电厂、湖南益阳桃花江核电厂、江西九江彭泽核电厂在内的我国首批AP1000内陆核电厂标准设计的初步安全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我国首批AP1000内陆核电厂建设朝向取得建造许可证(CP)、主体工程全面开工建设的关键里程碑目标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第三代核电AP1000内陆核电厂标准设计的PSAR编制工作,是在AP1000内陆核电厂标准设计的初步设计文件和PSAR支持性材料的基础上,以已经提交的我国第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浙江三门核电站一期工程、山东海阳核电站一期工程)PSAR为参考版本,以经专家咨询形成的《AP1000后续项目安全设计原则》作为顶层依据,同时结合第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许可证条件中确定的要求和技术路线,有效吸收了依托项目的工程经验反馈和设计改进,针对我国内陆核电厂址的条件自主进行的。这也是国家核电为提高应对核电站安全审评能力,有效检验三代核电技术消化吸收成果,确保真正达到弄清搞懂而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核电业内专家介绍,核电厂PSAR的编制和与之相关的审评对话,是核电厂设计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核电厂PSAR是由核电厂设计单位负责编制、由核电厂运营单位提交给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专门用于申请《核电厂建造许可证》的重要申请性文件之一。其主要作用是分析论证核电厂设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以及核电厂为保障厂区人员、公众和环境免遭过量辐射危害而设置的安全措施情况。PSAR的主要描述范围包括核电厂厂址特征、构筑物、部件、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反应堆核设计、反应堆冷却剂系统、专设安全设施、放射性废物管理、事故分析、人因工程以及概率安全评价等内容。
长期以来,我国核电发展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核电建设方针,在核电厂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直至退役过程中,均需严格贯彻这一重要原则,并以保障核电厂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健康、保护环境为基础开展各方面工作。采取诸多措施,充分论证和验证项目是否符合保障核安全的要求,也是核电厂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周期相对较长的重要原因。
按照我国核安全法规和核电项目核准的相关规定,在核电厂选址阶段,核电厂运营单位应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核电厂厂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核电厂厂址安全分析报告》等申请文件,从安全方面说明论证核电厂与所选厂址之间的适宜性,经审评并获得《核电厂厂址审查意见书》后,向国家发改委报送《核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核电厂项目申请报告》,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核准后方可正式立项。
在核电厂开工建造前的准备阶段,核电厂运营单位须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核电厂建造申请书》、《核电厂初步安全分析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件,就核电厂的设计原则和核电厂建成后能否安全运行进行说明、论证。国家核安全局将就此与核电厂设计单位、运营单位开展为期一年左右的核安全设计审评对话,设计方需要对国家核安全局提出的审评问题做出回答、解释或对资料作相应的补充修改。经国家核安全局审核通过后获得《核电厂建造许可证》(CP),才能正式开始核电厂主体工程建造工作(以浇注核电厂核岛筏基的第一罐混凝土为标志)。
据了解,国家核电将在2009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AP1000内陆核电厂标准设计的初步设计和初步安全分析报告(PSAR),从技术上确保我国首批AP1000内陆厂址2010年底具备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实现核电站主体工程全面开工建设的条件(按惯例预留了一年的核安全设计审评对话时间)。
国家核电早在2008年就正式启动了我国内陆AP1000核电厂的标准设计工作,开展了完整的AP1000内陆核电站标准设计的项目设计策划,建立并不断完善了包括文件管理、接口管理、文件编写和标识管理在内的四大类项目管理程序,于2008年底完成了AP1000内陆核电站标准设计的总体设计。
AP1000内陆核电厂标准设计PSAR作为初步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正式启动标志着上海院经过三代核电技术转让的消化吸收、依托项目总体设计和安全审评、AP1000内陆核电厂标准设计的过程,已初步具备了独立开展安全审评的技术条件,为最终形成独立的安全审评能力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国首批AP1000内陆核电厂最终通过安全审评并顺利获得建造许可证(CP)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