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已启动编制民用建筑能耗定额标准,为实行超定额加价机制奠定基础。这意味着,今后居民住宅用电量超过一定标准,将被征收用电附加费。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率团到我市视察建筑节能工作情况,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座谈会上获悉的。市政协副主席余晖鸿参加了昨天的座谈会。
据统计,深圳既有建筑2.5亿平方米,其中大型公共建筑7000万平方米,90%以上为高耗能建筑。今年,我市全面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首批改造试点项目包括市民中心、市委办公楼、市府二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规划大厦和少年宫等。36个大运会体育场馆维修改造项目也增加建筑节能改造的内容。至2010年,我市要完成11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充分利用太阳能为建筑物提供采暖、热水、电力,是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重要内容。《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确立了十二层以下住宅建筑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制度,为太阳能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后,我市要进一步将这一制度扩大到高层建筑,在全市推行“太阳能屋顶计划”。目前,全市太阳能光热在建筑中的应用年平均增长率超过37%,使用太阳能热水的新建建筑面积250万平方米,使用太阳能集热器面积10.5万平方米。
今年,深圳市还要颁布实施《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借鉴世界先进城市做法,开展绿色建筑分级认证。探索建立绿色建筑奖励专项资金,对于获得较高等级绿色认证的项目,在招标政策、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优惠。继续实施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先导效应。同时,启动绿色装修评价规范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