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立西江石壁,截断巫山云雨,高峡出平湖”。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自1993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建设三峡、开发长江”的历史使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精心组织三峡工程建设与运行,积极有序地推进金沙江下游水电开发,加快公司改革发展与战略转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数据显示,自2003年三峡工程首批机组发电以来,三峡总公司经营业绩保持持续快速稳定增长,发电量年均增长32.85%,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40.12%,利润总额年均增长37.72%。2008年,完成发电量979亿千瓦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2.7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13.45亿元。2008年,三峡总公司被科技部、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确定为首批创新型企业。
建设好运行好三峡工程 全面发挥枢纽的综合效益
三峡工程是开发与治理长江的关键性骨干工程,是造福子孙后代的民生工程。三峡总公司作为三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单位,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始终把建设好、运行好三峡工程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科学调度,工程的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环保等得到有效控制,枢纽的防洪、发电、航运和供水等综合效益开始全面发挥。
三峡总公司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项目开发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在工程组织协调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深化改革和管理创新,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组织工程建设。在三峡工程建设之初,就全面实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建立和完善了三峡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体系,形成了以市场化为基础的项目管理模式,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在三峡工程的筹融资方面,除三峡基金外,三峡总公司积极探索和创新,在资本市场开辟了多种融资渠道,逐步形成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为主渠道,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供货方卖方信贷融资相结合的多元化筹资格局;2003年通过电力资产改制,发起设立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并成功上市,大量吸纳社会资金,为三峡工程建设和滚动开发长江上游水力资源提供了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并较大幅度地降低了融资成本。
突出主业做强做大 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建设好三峡工程的同时,三峡总公司积极探索企业战略转型,加强经营管理,加快改革发展步伐,着力实现由单一项目建设向流域梯级滚动开发转变,由单一的水电业务向以大型水电为主的综合性清洁能源开发转变,由单纯生产经营向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相结合转变,由国内水电开发为主向国内水电开发和国际水电开发并举转变,初步确立了公司的竞争优势,实现了规模与效益的同步增长。
三峡总公司战略规划最显著的特点是突出主业做强做大。战略规划明确:公司的战略定位是以大型水电开发和运营为主的清洁能源集团;发展思路是以建设好、运行好三峡工程为立身之本、发展之基,以长江流域开发为主线,以水为基本资源,以电为主导产品,以大型水电开发与运营为核心主业,适当发展风电等其它清洁能源;发展目标是把公司建设成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在发挥长江流域综合效益中起主导作用的国际一流的现代化大型企业集团。
2002年,国家授权三峡总公司滚动开发金沙江下游河段的溪洛渡、向家坝、乌东德、白鹤滩四个梯级水电站。四个电站均为西电东送的骨干电源,总装机容量约4000万千瓦,相当于两个三峡工程。
在做好大型水电开发的同时,三峡总公司还积极探索风电、核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大力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2006年,三峡总公司开始在浙江和江苏开发陆上风电项目,获得了江苏响水20万千瓦风电项目和浙江慈溪5万千瓦风电项目开发权。经过近三年的建设,慈溪风电项目已经全部并网发电,响水风电项目已进入风机安装高峰。同时还开展了海上风电场建设的前期及施工技术研究,承担了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海上风电课题研究。
2008年12月,经国资委批准,三峡总公司与中国水利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国水投)合并重组,国水投成为三峡总公司的一个全资子公司。国水投是国内最早进入风电领域的企业之一,在风电设备制造和风电场开发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和一定的竞争优势。与国水投的重组,有利于三峡总公司加快风电业务的发展,完善产业链条和产业布局,培育核心竞争优势,实现在风电领域的战略目标。
此外,公司积极加强与云南、内蒙古、甘肃、新疆、江苏等省、自治区和有关企业的战略合作,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开发协议,逐步介入太阳能、核电、新型煤化工等新业务领域,在资源储备、技术研发方面为大规模开发做好前期准备,初步形成了综合性清洁能源集团发展的格局。
此外,三峡总公司还转变企业增长方式,实现由生产经营向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相结合转变。
2002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三峡总公司以葛洲坝电厂为基础发起设立长江电力。2003年11月,长江电力成功上市,截至2009年3月31 日,长江电力累计完成对外股权投资90.8亿元,目前已处置部分原始投资,收到投资收入48.8亿元;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市值合计68亿元,非上市公司权益净资产合计53.8亿元。
三峡总公司以长江电力为平台,积极审慎地开展战略投资和资本运作,对外投资规模和获得的权益容量大幅增加。近年来,抓住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重大机遇,通过战略投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部分权益装机容量,增加了在华中、华东、广东等三峡电能消纳区域的市场份额,取得了良好投资收益。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适应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三峡总公司适时启动了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工作。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资委已经批复了整体上市方案。公司主营业务的整体上市,有利于做好三峡工程运行期的长效制度安排,以确保三峡工程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理顺公司水电业务产业链条,加快金沙江下游梯级水电开发;有利于建立产权明晰、职责明确、管理科学的集团化管控模式,为公司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峡总公司加快“走出去”步伐,由主要发展国内业务向国内业务和海外业务并举转变。
随着企业实力的发展壮大,三峡总公司开始探索发展海外水电业务,并将实施“走出去”纳入了公司发展战略。这既是企业能力和市场环境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也符合国资委提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能力大企业集团的央企改革总体目标。
2008年,应马来西亚沙捞越能源公司的邀请,三峡总公司通过市场竞争获得了实施海外水电业务的首个项目——以EPC方式承建马来西亚沐若水电站。三峡总公司全过程负责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管理。
2009年,三峡总公司与国水投重组完成后,原国水投子公司、拥有丰富的海外水电工程承包经验的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简称中水电)分立成为三峡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水电是全球最大的200家国际工程公司之一,目前项目分布在亚、非、欧、美洲的25个国家和地区,除工程承包项目外,也在老挝等东南亚国家探索开发水电BOOT项目。中水电是三峡总公司实施国际化业务的重要平台,三峡总公司的品牌、投资能力、规划设计和工程咨询等方面的优势,将帮助中水电公司在国际水电市场上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走可持续的水电开发之路
三峡总公司在“建设三峡、开发长江”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为我中华,志建三峡”的三峡精神,和“建好一座电站,带动一方经济,改善一片环境,造福一批移民”的“四个一”水电开发理念。“四个一”理念,具体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对水电开发的要求。
“四个一”理念的基本内涵。“建好一座电站,带动一方经济,改善一片环境,造福一批移民”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建好一座电站”,就是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运行,建设一流工程,管好一流电站,全面发挥枢纽的综合效益。“带动一方经济”,就是把工程建设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综合性开发目标,通过水电开发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善一片环境”,就是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实现保护与开发双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程。“造福一批移民”,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先移民、后工程,以水电工程建设带动移民脱贫致富,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生活逐步能提高”的目标。
“四个一”理念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成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将经济发展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三峡总公司在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水电开发实际,提出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处理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工程建设与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及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并将这三个关系体现于“四个一”水电开发理念之中。因此,“四个一”理念,是科学发展观在水电开发中的具体体现,顺应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四个一”理念顺应了国内外水电开发的新趋势。2004年10月,联合国水电可持续发展论坛在北京召开,会议呼吁以可靠、廉价、经济可行、社会和谐和环境友好的方式提供电力。与此同时,国内水电开发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矛盾和挑战,特别是生态环境和移民的压力持续增大,成为我国水电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四个一”的水电开发理念,就是顺应水电开发形势和发展趋势,并在广泛吸取国内外水电建设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是对新时期水电开发规律认识的深化。
“四个一”理念是对三峡工程建设成功经验的高度浓缩。16年来,三峡总公司以“为我中华,志建三峡”为使命,在搞好三峡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坚持统筹兼顾经济、社会、环境各方面的关系,全面协调推进三峡工程建设。“四个一”水电开发理念来源于三峡工程建设,是在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下对三峡工程建设经验的总结和提升。
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
三峡工程是一项多目标、多功能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是治理和开发长江的关键性骨干工程,具有防洪、发电、航运和供水等多方面效益。经过广大建设者17年的不懈努力,三峡工程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开始全面发挥。
三峡工程的防洪、航运和供水等属于社会公益性功能,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发电属于经营性功能,是企业经济效益的主要来源。两类不同性质功能的发挥客观上存在一定矛盾,公益性功能的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对经营性功能构成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三峡总公司是一个承担特殊社会责任的国有企业。
在三峡工程建设和运行中,三峡总公司始终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统筹处理好防洪、发电、航运和供水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枢纽综合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