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贺恭在集团公司系统分支机构及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上,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李荣融主任传达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吴邦国委员长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所作的说明,联系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工作体会,和与会人员一起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师、总经理助理、副总师,本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司系统各分支机构及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贺恭指出,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强调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贺恭进一步指出,全会从民主法制更加完善,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等9个方面,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开放”等6项原则,涵盖了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方针、工作动力、工作保证、工作条件、领导核心和依靠力量。这9个方面的奋斗目标和6项原则,共同构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路径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
贺恭要求,公司上下一定要认真组织好这次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切实通过学习指导实践,更加扎实地推进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在科学发展过程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企业建设,努力把华电集团建设为高效节约型企业、环境友好型企业、学习创新型企业、和谐稳定型企业,为实现“十一五”规划良好开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