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厂关系,针对福建省部分中、小水电厂尚未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以下简称《合同》和《协议》)实际情况,福州电监办日前向全省各电力企业发出了《关于开展两个范本推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加快电力发电业务许可证颁发工作的通知》,重点推动中、小水电企业参照“两个范本”签订《合同》和《协议》。
福建省水电资源丰富,中、小水电厂已建和在建达6006家,长期以来中、小水电并网管理存在技术要求不够明确,调度关系不够清晰,安全责任不够到位,电费结算不够规范等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各级电网和发电企业对《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的签订不够重视,特别是县级电网《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的签订率较低。针对这些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福州电监办在完成省调直调电厂“两个范本”签订的监督检查基础上,对地、县级电网和发电企业特别是中、小水电厂参照“两个范本”签订情况开展自查和检查,力求通过 “两个范本”签订的推动工作,协调解决厂网关系,形成“团结治网、规范行为、共保安全、和谐共赢”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我省地、县级电网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