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过后的第一天,浙江省电力公司就发出通知,指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已经进入整改落实环节,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要结合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浙江省电力公司组织的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督导、调研中发现的六个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并落实纠正措施。
前一阶段,浙江省电力公司按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对公司系统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和调研,主要针对各单位及所属企业宣传发动和总体工作部署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的情况、结合企业实际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以及信访核查和案件查处情况,及对商业贿赂容易产生的行为、途径和方式、不正当关联交易、在用户工程中实行“三推荐”等情况。
浙江省电力公司在10月8日发出的《关于对公司治理商业贿赂督导、调研发现问题实施整改的通知》中,对在督导、调研中发现的主要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提出了实施整改纠正的意见和措施,并明确了实施整改的牵头部门。浙江省电力公司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中的要求进行整改落实,继续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以迎接评估验收工作的到来,也为今后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