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天津市电力公司召开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会。会议提出,用十年时间完成天津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农电管理水平,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深化子公司运作,全面启动天津电网“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关键时期,天津市电力公司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深入贯彻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战略部署和天津公司年中工作会议精神。该公司要求,提高认识,扎实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进度。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主要任务和目标。据了解,按照天津公司总经理李晶生在年中会上提出的要“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以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为重点,积极完善相应技术标准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天津公司结合天津市农电实际,编制了《天津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方案》,对农村电气化建设总体工作进行了远景设计,提出了具体目标和工作要求,对资金需求进行了预测,并要求如期实现2006年19个试点村建设任务,为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积累经验。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电气化建设要求,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天津公司计划用十年时间完成天津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其中,对两区三县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对天津市农电12个区县20%以上的乡镇和30%以上的村实施电气化改造,达到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标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验收。“十一五”期间安排静海县和武清区建成并通过新农村电气化县验收,包括20个乡(镇)、600个村的电气化建设与改造;“十二五”期间安排宝坻区、宁河县和蓟县建成并通过新农村电气化县验收,包括25个乡(镇)、680个村的电气化的建设与改造;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十一五”、“十二五”主要是新农村电气化乡镇和新农村电气化村建设。
就下一步重点工作推进,会议提出,一是强化农电安全生产管理;二是再接再厉,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步伐;三是创新管理,深化同业对标创一流工作;四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五是加强过程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六是加强运行管理,提高供电质量;七是推进科技进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八是落实责任,树立“国家电网”优质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