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国家电网公司2005 年度工作对标交流会综合评比结果,河北省电力公司被确定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费收入管理标杆单位。
据了解,2005年,该公司应收电费余额指标比2004年下降37.31%,公司资金调控能力明显增强,资金集约化管理成效显著。
在加强电费收入管理上,河北公司一是按照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电费收入管理,流程严密、清晰规范,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良好;二是结合“三清理一规范”,大力加强电费资金帐户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清理、撤并帐户,从而降低了资金安全风险,形成了严格的电费帐户和资金管理体系;三是对电费收入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优化资金上缴流程,缩短资金流转环节,采取对电费收入实时上划和电费帐户的实时监控等措施,通过严格的考核制度抓落实,电费收入帐户实现了资金的在途、余额“双结零”;四是多措并举,减少基层单位资金沉淀,本部现金流量充足,公司资金调控能力大大增强,加快了资金周转,节约利息支出约4300万元,大大提高资金效益;五是通过加强电费资金管理,促进了经营指标的不断优化,资产效率、效益指标进一步增强,进一步降低了公司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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