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09]88号)。5月31日,中电联标准化中心以标准[2009]5号文,发出《关于转发200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电力)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将其中电力工程部分印发给有关单位和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求抓紧组织落实,并按照计划进度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标准的编修工作。
据悉,200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电力)制修订计划包括制订计划8项、修订计划7项,共计15项。具体为: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光伏发电场设计规范,1000千伏母线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低、中水平放射性核废料处置场岩土工程勘测规范,水电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安装与验收规范,电力调度中心通信工程设计规范,10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规范的制订;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的修订。
据悉,要求制订计划2009年6月至2011年12月完成,修订计划2009年6月至2011年6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