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直流输电系统运行管理,规范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统计分析管理,保障可靠性统计全面、准确、及时,国家电网公司建设运行部组织编制了《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统计分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5月5日以建运运行[2009]216号文印发。
《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可靠性是指直流输电系统及设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不间断生产、输送、供应电力或实现功能要求的能力。本办法适用于运行维护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直流输电系统设备的国网运行公司、相关网省公司及所属供电公司、超高压公司等单位。
《办法》指出,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组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建运部负责公司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统计信息的审核和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分公司负责各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可靠性数据收集、统计和分析。各直流输电运行维护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的直流系统可靠性数据的填报工作。
《办法》指出,每月开展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基础数据和状态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其变化情况。每季度对电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评价指标进行诊断分析,掌握电网和设备运行状况,找出影响指标的主要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改进措施,形成季报。每年度对电直流输电系统和设备可靠性数据开展全面分析,查找影响指标的主要因素,评估直流系统和设备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并预测指标发展趋势,形成年度分析报告,为制定下年度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指标计划提供依据。建立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常态检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各直流运维单位可靠性数据自查和检查,确保可靠性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建立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日常管理评估机制。各直流运维单位应对可靠性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统计和考核,对可靠性专业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促进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管理水平的提高。
《办法》包括总则,管理体系和要求,数据收集、审核和报送要求,附则共四章十九条内容。